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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水电跨区消纳,发改委重拾计划分配?

日期:2017-02-16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作者:观茶君

国际电力网

2017
02/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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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电 水电消纳 水力发电

“解决跨区水电消纳的方式有很多,干嘛非要用计划分配手段呢?这不是与电改确立的市场化改革方向相矛盾吗?”

情人节刚过,观茶君忽然就接到了小伙伴没头没脑的抱怨。

看罢小伙伴发来的发改委运行局发的《关于征求2017年重点水电跨省区消纳工作方案意见的函》,观茶君也不知说啥好。

是呵,按理说,市场化改革,通过建立市场机制、供需双方自由买卖,可以实现水电的正常消纳——谁的便宜买谁的,优胜劣汰,让市场做出选择。

但是,市场建立起来之前呢?

或者,确切地说,省间壁垒打破之前呢?主管部门还管不管?

如果管的话,又该怎么管呢?显然,走计划分配的回头路是万万不行的,也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观茶君觉得,或许在过渡期内,计划还是必不可少的,但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一是要明确这仅仅是一个过渡期,设定明确的过渡期限——或3年或5年,但总要有个期限,不能过渡起来没完;二是要采取过渡期的具体措施,最起码,逐年减少或降低的比例要明确,过渡期结束后怎么办要明确,这样让各方都有一个心理预期,以便采取应对措施;三是最重要的,也是国家主管部门必须做的事,就是要打破省间壁垒,建立区域电力市场,让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观茶君深知,这件事无疑是最难的,依靠市场、依靠市场主体自身的力量根本不可能打破,更不能指望省间壁垒会自动消除,对于电改主管部门也是一块最硬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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