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湖南省环保厅通过了慈利县岩泊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时,张家界市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大唐华银慈利岩泊渡水电站(25mw)项目建设核准的批复》。
由于工程位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属禁止工程项目建设区。项目自2009年11月启动以来,在公司领导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张家界水电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把握政策,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项目筹建处各级人员不惧艰难,加大协调力度,积极配合申报,通过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调整保护区区划和调整工程措施等办法。历经7年艰苦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到各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取得了澧水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的批复。
岩泊渡电站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境内澧水干流中游,为澧水干流梯级开发的第十级电站。该电站为低水头日调节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 兼顾航运等综合利用,装机30MW(2×15MW)。目前,项目正全力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7年正式开工建设,力争28个月内建成投产。
随着慈利岩泊渡水电项目的核准建设,作为绿色电能,对当地拉动地方经济、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地区低碳经济的发展和改善电源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