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阳山公司)在进行2号火车采样机采样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简要情况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7年1月20日13时10分,首阳山公司燃料质检部员工李某某、郑某某(死者,男,52岁)二人共同到2号火车采样机(2005年左右购臵)对火车来煤进行采样。李某某在操作间内负责操作,郑某某在其身后瞭望平台上进行瞭望。
采样机运行后,李某某回头发现郑某某不见了,立即停运采样机(事后对采样机进行试验,按下停止按钮后,停止过程滑行距离约1米)。李某某到操作间外的瞭望平台上,发现郑某某卡在采样机与旁边水泥柱之间,伸手未拉住,由于采样机的惯性,郑某某头戴安全帽向下滑落至地面。李某某立即拨打120急救,汇报燃料质检部及公司领导。当时,郑某某神智仍清醒。
13时45分,120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将伤者送至偃师市第二中医院进行抢救,15时15分左右,郑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暴露问题
(一)这是一起典型的由现场装置性违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瞭望平台防护护栏高度仅1.05米,采样机运行中存在人员与水泥立柱碰撞的风险,不能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瞭望平台防护护栏仅有简易“门栓”机构,未设闭锁装臵。
(二)首阳山公司采样机运行操作规程与实际操作严重脱节,仅从技术方面对采样机的操作步骤进行了阐述,没有结合实际操作的需要,对操作整个过程应检查的事项、人员所处的位臵以及安全措施方面等提出相关要求。
(三)采样机运行操作中,操作人员与瞭望观察人员配合不当,未进行有效沟通,在不掌握对方的行为和位臵的情况下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四)该事故充分暴露出首阳山公司多年来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事故活动流于形式,存在盲区和死角,该隐患在现场存在长达12年之久,有关人员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现场人员已经发现并提出这一隐患后,仅以现场口头交待代替措施,发现的问题未得到重视和整改。
三、相关要求
(一)系统各企业要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的辨识、分析和控制能力的培训,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计方面存在的装臵性违章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对移动行走设备、转动设备防护装臵的防护有效性逐一进行检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
(三)要认真落实反事故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采样机、行车、天车等行走设备设施要立即整改,对设备行走中易造成人员伤害部位要采取有效的隔离、围护、闭锁等措施,实现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四)要按照相关要求,由企业行政正职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具体落实,对本企业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确保操作、配合的流程步骤清晰,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要全面、具体、可操作。
(五)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节日安全生产检查,发动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及安全警示线等配臵规范要求,认真梳理完善现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
(六)以上隐患排查结果,要落实资金与人员,由各分子公司负责监督整改到位,并将排查及整改情况于2月1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
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抓在手上,切实落实责任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