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借款 1 亿元的议案》。
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6%的股权作质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借
款 1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3 年,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5%执行。
二、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所持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9%股权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持续推进对低效无效投资的处置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所持有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9%股权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7-003号最终评审通过的评估价值为底价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