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关于衔接广东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华电韶关南雄热电新建2×35万千瓦等火电项目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再结合广东电力供需形势、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逐步建设、投产。结合之前根据《关于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煤电项目的通知》要求已经取消的山西阳煤远盛“上大压小”热电新建2×35万千瓦项目,预期未来将有部分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项目取消或延期建设。为此,在2017年第1期的《中国循环流化床发电》杂志上,主编将对目前筹建、在建的项目进行盘点,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关于衔接广东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煤电有序发展工作方案的请示》(粤发改能电[2016]7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为实现《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的目标,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275号)、《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6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广东煤电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你省、发电企业提出的煤电有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项目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再结合广东电力供需形势、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逐步建设、投产。
(一)纳入规划的京信揭阳热电新建2×60万千瓦(国能电力[2013]134号)。深能源河源电厂二期扩建2×100万千瓦(国能电力[2014]399号)等2项、320万千瓦煤电项目。
(二)核准(在建)的江门新会双水“上大压小”热电扩建1×60万千瓦(发改能源[2014]963号)、华润云浮西江“上大压小”新建2×66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2084号)、华电韶关南雄热电新建2×35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2179号)、神华国华清远新建2×10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3482号)、京信湛江“上大压小”热电扩建2×6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3841号)、华电汕头丰盛电力“上大压小”新建2×6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5989号)、宝丽华陆丰甲湖湾新建2×10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590号)等7项、902万千瓦煤电项目。
二、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核查你省现有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情况,进一步压减“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对存在未按核准要求建设、未核先建、未达开工条件建设等违规建设行为的煤电项目,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考虑2016年以来投产的粤电梅州大埔“上大压小”新建1×60万千瓦(发改能源[2013]2465号)、粤海中山黄圃“上大压小”热电新建2×30万千瓦(发改能源[2012]1544号)等2顶、120万千瓦煤电项目,广东“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要控制在390万千瓦以内。
四、为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数据统计工作,广东要按照《关于做好煤电规划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煤电规划建设情况的汇总、报送工作:梳理省内背压煤电机组、气电机组(含调峰气电、热电联产等)现役项目和装机规模情况以及“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投产项目和规模情况等,并随2016年四季度煤电规划建设情况一并报送。
请抓紧按此调整你省“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相关内容以及煤电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煤电项目的建设、投产时序:凡纳入《工作方案》的煤电项目,如存在未达开工条件建设等问题,一律推迟至“十四五”及以后建设、投产,并相应压减你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请于2017年1月16目前反馈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逾期不返回视为无意见。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