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申报售电公司试点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中央驻鲁企业,各有关企业:
根据我省电力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为稳妥推进售电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12月21日,我委下发了鲁经信字﹝2016﹞232号通知,安排各市组织售电公司申报。
经与省有关部门研究,为加快培育我省售电市场主体,让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售电公司平等进入市场,根据国家《售电公司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精神,按照“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三备案”的要求,拟全面放开我省售电公司准入参与市场交易。
考虑注册材料要求将有所调整,暂缓售电公司材料上报,下一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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