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黔源电力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对外投资业务的 议案》。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宁电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共计减持黔源电力 2,874,529 股,成交金额约为 4,849.71 万元,成交均价约为 16.87 元/股。目前,公司持有黔源电力股票数为 12,403,880 股。 据初步测算,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减持黔源电力共计获得投资收益约为 2,351.28 万元,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利润影响约为 1,763.46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