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行业资讯 » 电力观察 » 正文

能源局:发布增量配网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16-12-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际电力网

2016
12/16
09:2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电力许可证 增量配网 电力

近日,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以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从事相关电力业务了!

《通知》要求:

(1)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正式经营配电业务前,应当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关电力业务。

(2)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需要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的,应当在交易机构注册前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通知》明确了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条件:

除了拥有配电网运营权,配电网的范围依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确定,包括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

其次售电公司要满足《通知》中的9个许可条件,提供10项申请材料(具体见下方文件)。

13_副本

14_副本

15_副本

16_副本

17_副本

18_副本

19_副本

20_副本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