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6年12月)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企管(2015)1235号《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说明: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上海物资公司。
联系电话:021-51531474
邮箱:shzj39@163.com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