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邹县发电厂#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组织的现场环保验收。至此,4台335MW机组(#1-4)全部完成了超低改造任务,全厂累计完成5台机组改造任务,单厂改造台数和改造容量在山东省继续名列前茅。
在对这台机组验收中,山东省环保厅组织了三级环保部门和专家参加的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详细认真的验收,对该厂在环保改造前期、建设、试生产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3机组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指标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验收组一致同意本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鲁环发[2015]9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该厂组织实施了#3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该工程采取主要工艺:优化脱硫系统石灰石—石膏处理工艺优化,增加一层喷淋层,设置聚气环和合金托盘;优化脱硝系统LNB+SCR工艺,新增一层脱硝催化剂;优化电除尘系统工艺,增加高效湿式除尘器。该工程于2016年8月23日开工建设,全面落实各项环评要求,11月26日启动进行调试和试生产,经过精心组织和调整,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实现了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分别小于35、50、5毫克/立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改造前减少50-80%,即日起可享受每度电1分的超低环保电价补助,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500万元。据悉,该厂在201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8台机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将实现全厂“脱硫、脱硝、除尘”全方位、全过程超低排放的绿色环保管控,为国家和地方环保工作继续做出新的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