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总工程师韩水认为,电力产业绿色发展、高效利用电能是电力发展的主线
在新能源方面,弃风、弃光主要原因有三点:布局、电网输送、系统调解能力。
在布局方面,“十三五”将对风电和光伏进行优化,一是弃电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二是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
在电网输送方面,将尽可能让电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从电网建设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纳和消纳的力度。一方面,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外送力度。另一方面,在配电网建设上加大改造力度,希望让可再生能源能够以分布式、微电网的形式接入系统,实现就近消纳。
在调节能力方面,此次规划的特点之一便是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将加大调峰电源建设规模。将建成1700万千瓦抽水蓄能,同时开工6000万千瓦;部署500万千瓦的调峰气电;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力度,加大煤电调峰的能力,改造后将增加煤电调峰能力4600万千瓦。这些目标是通过系统工程办法优化出来的,优化目的是使当地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其中,“合理水平”是指力争控制在5%以内。需要注意的是,“5%以内”也是一个通用控制指标,由于各地区情况不一,因此用“控制在合理水平”来表述。事实上,适当弃风弃光,可实现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消纳,支持风电、光伏更大规模发展。同时,还将通过硬件和软件建设并举,保证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另外,规划也体现了新能源优先原则。常规、传统意义上电源规划主要有两个原则:满足规划预测的负荷需求,保证电力供应;根据经济性,用经济性最优原则来确定建设规模和种类。此次规划为突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要求,又增加了一个关键性原则,即第三个原则——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具体而言,规划在电源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将优先布局清洁能源,在考虑电力电量平衡时,首先平衡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然后看这些电源能否满足电力需求,差额部分再用气电、煤电补充。此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还体现在外送输电通道最大限度地考虑清洁能源的外送。
我们将花大力气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规划中体现了绿色发展这条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