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从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传来喜讯,该厂获得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复,1号机组自2016年7月29日起执行机组上网电量超低排放电价政策。
面对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该厂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监督和运行调整,着眼于实施超低排放在能源、环保等方面带来的诸多效益,全面推进、加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积极争取环保政策,努力实现环保效益最大化。7月13日,该厂1号机组一次性启动成功,并于22日稳定通过168小时试运,经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1号机组烟气排污物超低排放工程进行监测、环评验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9月19日,该厂1号机组正式获得批复文件,成为黑龙江省内首家获批的“超低排放”发电机组。
该厂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黑价格〔2016〕4号)规定,及时向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执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的申请,时时跟踪、推进利好政策的落实。批复的取得标志着该厂成为大唐黑龙江发电公司首家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基层企业,为企业增盈创效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执行超低排放电价前相比,预计2017年执行超低排放电价将增利近千万元。目前,该厂正着手2号机组烟气排污物超低排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2号机组超低排放电价的申请,届时,作为黑龙江省首家实现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及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企业,哈一热电厂将在全省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电价执行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