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3.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售电公司准入流程(以重庆为例)
1、售电企业向市发改委提交申请,发电企业、用户向市经信委提交申请。同时做出信用承诺,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从事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要提供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2、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同时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重庆市电力交易机构等网站将信息及相关资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场主体纳入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列入目录的市场主体自愿向重庆市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入市交易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经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完成市场注册,并在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备案。
4、在我市交易机构组建前,市场主体可先行在相应牵头部门登记。
售电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承诺书
2.基本情况表
3.专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