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贫困村电网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816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贫困村电网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采购已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现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县、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
(2)招标内容: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分标编号 服务类项目名称
001 勘察、设计(运检10kV及以下)
注:“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和“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及年检记录。
(5)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c) 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d) 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 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 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 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i)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j)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 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
包投标的。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1.2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 “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1)001-勘察、设计
注:各位潜在投标人,本批次001标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专用资质为:
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含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如潜在投标人无勘察企业资质,请潜在投标人与有符合要求的勘察企业签订完成设计勘察任务的委托协议书,并将委托协议书及勘察资质证书附在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中。
3.1.3 项目经理(设总、总监)资质要求
(1)勘察、设计类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3.2 业绩要求
3.2.1设计类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1)设计类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10月01日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4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标书费支付、发票开取的说明及要求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月26日至 2016年10月1 日 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招标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对公转账或汇款方式购买:购买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首先用电子钥匙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并确认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成功;确认以上步骤完成后,再进行付款,且转账或汇款公司名称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司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着重强调:避免先付款后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以免出现付了款后由于出现网络问题购买不成功,导致购买不上标书等一系列问题)。
特别说明:.因对投标人购买标书费财务确认后方能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期间财务确认投标人相关购买标书费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为一天左右),故请投标人转账或汇款后予以耐心等待(若长时间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
(2)投标人将购买标书费以转账或汇款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投标人须将本次购买的所有标包的标书费一次性转账或汇款,请勿以分标分包为单位多次转账或汇款(若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多个包后又想放弃部分标包的购买,请在付款前对放弃标包从电子商务平台撤消,否则财务拒绝确认)。各投标人在转账或汇款时,只需在用途(或备注、附言、摘要)注明:2816xx标书费、2816xx保证金。
(3)投标人点击购买后,购买标书费支付的转账或汇款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如超过标书出售截止时间转账或汇款的将不予确认。
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6年10月1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转账或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票说明
由于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标书购买费”和“中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现场现取现开,因此需提供以下信息:
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提供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
A: 有关“一般纳税人”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例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认定表、或资格证等)、未三证合一的,可提供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复印件即可,并加盖公章);
B: 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开票时请您仔细核对外屏上的开票信息,确认后发票开出,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注:只有首次在本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AB两项必须提供,二次及以上开票无需再提供)
(另:“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及时认证)
4.6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1)001标营改增后投标报价说明
请投标人根据营改增后本企业纳税人身份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标包最高限价含增值税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按同口径进行报价(含增值税金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6日 11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89号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联 系 人:董福洪联 系 人:杨红云
联系电话:0971-6078712联系电话:0971-6076708
2016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