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CNSC)近日表示,在2013年4月—2016年3月即加拿大第七次核安全公约全国报告期间,加拿大核电厂没有发生对人类健康安全或环境有显著危害的运行事件。
核安委称,在此期间任何核电厂都没有发生严重程序失误。严重程序失误被定义为导致系统性燃料失效或从核电厂显著泄漏的失误,或者是可能导致系统性燃料失效或在缺少任何特别安全系统行动的情况下发生显著泄漏的失误。核安委称,持证者在处理运行事件方面的努力有效纠正了所有问题并防止其复发。在此期间,核安委不需要进行正式执法活动。核安委表示,加拥有强大的整体安全记录,并对核电厂安全有信心。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数据,加拿大共有16台核电机组,2015年核发电量占该国总发电量的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