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大唐宝鸡热电厂2号机组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超低排放电价验收的批复。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7月26日对该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结果,对该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各项指标进行了综合评审。结果显示,该厂2号机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三种煤质(环评设计煤质、近两年最差煤质、近期煤质)、三种机组负荷(高负荷、中负荷、低负荷)情况下,总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最大浓度为12.4毫克/标立方米, 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为22.3毫克/标立方米,烟尘排放最大浓度为7.2毫克/标立方米,均符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陕西省关于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意该厂2号机组通过超低排放环保电价验收。
同时,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该厂将持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该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于今年4月开工,期间主要实施了脱硝设施改造、电除尘改造及脱硫设施扩容改造,通过催化剂再生、脱硫吸收塔抬升等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喷淋层、除尘除雾装置等设备的更新换代,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提高除尘效率及脱硫烟气处理能力。
随着该厂2号机组超低改造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该厂2台33万千瓦机组均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在实现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的同时,也为该厂的政策增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