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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用电计划放开路线图公布 售电公司都可开工

日期:2016-07-18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作者:观茶君

国际电力网

2016
07/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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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售电公司 发用电计划 售电侧改革

7月13日,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发出征求意见函,对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透露了发用电计划放开的重要思路,观茶君觉得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份实施路线图,传递的信息颇多。比如以下几点:

一是发用电计划放开工作突然加速,显示电改有提速、“动真章”的迹象。发用电计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电改启动后缓慢放开的进程看,业内普遍预计短期内不会放开。但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和对时间要求的用语却出乎观茶君和很多小伙伴的预料!比如明确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地尽快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签订发购电协议”;明确提出“加快缩减煤电机组非市场化电量”,并提及“2016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取系数”,这在一年过去了大半的7月份读来更感受到对时间要求的紧迫性,观茶君觉得发改委好像恨不得马上就把各方都拉过来签订合同、立马执行!有小伙伴推测,这与中央对电力改革的督察有关。诚如是,则对电改的推进无疑是重大利好。

二是未将发用电计划放开的范围限定于电改试点区域,意味着全国范围内都可适用。文件本身并未规定适用范围,观茶君的理解就是全国范围内都可适用。换句话说,电改推向了全国区域!!!

三是明确了煤电机组市场化的具体路径。将煤电机组发电量分为非市场化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并逐步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引入基准小时数和折算系数,作为解决两者过渡的重要手段。明确“对于签订发购电协议不足基准小时数的,按照基准小时数减去直接交易小时数,乘以一定系数折算,2016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取系数,2017年系数为80%,以后逐年减少,缩减的电量转为市场化交易电量。”观茶君觉得,对于解决两者的过渡难题而言,这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四是放宽了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给售电公司提供了发展机会。文件提出,“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扩大电力用户放开范围,不受电压等级限制”。并且明确,“中小用户无法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可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要求“各地尽快组织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用户签订购售电协议”。观茶君以为,这些规定对售电公司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特别是对于非试点区域、尚未开展市场化交易地区的售电公司而言,更是特大利好!——是的,如果观茶君的判断没错,各地售电公司很快就可以开展业务了!!!

当然,前提是这份征求意见稿获得通过!

五是初步提出了建立现货市场、开展现货交易的时间点。“无现货,不市场”,这一说法或许有些极端,但却说明了现货市场的重要性。观茶君欣喜地看到,文件提出“帮助用户了解用电曲线”,“争取在两年内,实现110千伏以上大用户在参加电力直接交易时提供预计用电曲线”,而用电曲线恰恰是现货市场的必需品!这也就意味着,两年左右,就有望开展现货交易了!

六是给建设中的煤电机组戴上紧箍咒。明确规定2017年3月15日后投产的煤电机组,除对优先购电对应电量安排计划外,不再安排其他发电计划。观茶君不说别的了,只是提醒建设中的煤电项目关注2017年3月15日!恍惚中,似乎已经看到了他们加班加点赶进度的繁忙身影~~~

其实,这份文件透露的信息还有很多,诸如取消目录电价、开展跨区交易等,都提出了解决路径。

附:发改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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