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湿除部分)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6-06-3027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的委托,负责组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湿除部分)招标工作,本项目经过一次招标后,由于原有技术改造方案要求不够明确,导致投标厂家方案差异较大,影响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审议决定,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进行完善后,进行第二次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就该项目二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湿除部分)
工程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1、2号机组(2×300MW)配置2台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DG1025/18.2-Ⅱ6型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型布置。每台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25t/h。1号炉于2006年6月投产发电,2号炉于2007年4月投产发电。
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一塔配置。为满足新的环保要求,2012年由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脱硫系统进行增容改造。
三、招标内容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运行及最终验收等内容。
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本次脱硫湿除改造设计入口烟气量1197920m3/h(标态,干基,6%O2),SO2浓度设计值为≤4078mg/m3(标态、干基、6%O2)、烟尘浓度设计值为≤50mg/m3(标态、干基、6%O2),烟囱入口SO2排放浓度满足不大于35mg/m3(标态、干基,6%O2)、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 mg/m3(标态、干基,6%O2),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5000小时。
本次改造范围为引风机出口挡板门(不含挡板门)至烟囱入口之间(含膨胀节)之间所有相关内容。含吸收塔、烟道、工艺水系统等,以及脱硫、湿除(如有)系统改造所涉及的仪表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改造,相关的电源、水、气等接口的改造等(含机械、电气、烟气监测、热控、土建等)。
脱硫改造方案为每台机组原吸收塔作为1级脱硫塔,新建1座吸收塔作为2级脱硫塔;除尘改造方案可采取1、2级脱硫塔协同除尘或增设湿式电除尘器方案。
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
1号机组计划2016年完成改造,2号机组计划2017年改造;每台机组停机改造时间60天,具体改造时间由招标方提前通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近三年(签订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超低排放一体化总承包合同业绩或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等级脱硫协同除尘超低排放一体化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及对应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中关键页包含改造范围和二氧化硫、烟尘等技术指标部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7月7日09:00时起至2016年7月13日17:00时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 文件费的支付
支付方式:仅支持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个人网银),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包括各种名义和形式的电汇和现金),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6.5.2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5.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客服中心联系,400-6611-700。
6.5.4 招标文件费:2535元;文件费发票开标时领取或邮寄(邮寄将按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
第一次报名成功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如欲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报名资料,但不用再次支付招标文件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天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南行400米路东)6楼会议室。
7.2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天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与呼伦贝尔南路南行400米路东)6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