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改看广东。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跑在全国前列,作为首批售电改革试点省份,其交易规则、监管方法、竞价机制广受关注。尤其是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的四次电力市场化交易,近60亿度电采取竞价方式成交,发电企业让利规模在7亿元以上。
发电企业让利是现阶段改革的结果,但改革的目的不应该是电价下调,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应该是能上能下,能高能低。市场供需状况决定电价高低,在广东的竞价过程中,电厂只有降价才能获得电量,这是改革初期特有的行为。
正因为此,售电公司才有了利润空间,电厂让利是竞价的基础。但是,在供需紧张的环境下,竞价机制是否能够执行?地方能源管理部门作为规则制定者应该考虑市场状况的变化。发电厂一味降价生存,不是常态;售电公司靠获得差价牟利,更不可持续。
从广东交易中心制定的交易规则看,电力市场交易有年度双边协商和月度集中竞争两大交易机制。竞价时可分多段电量报价,按申报价格优先成交,发电侧价格相同时环保机组优先成交,整个过程在线上交易系统完成。
1.竞争报价及撮合办法具体而言
报价差:竞争交易报价采用价差报价的方式,即电力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电量电价的价差,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差价。电价下浮为负,电价上浮为正。申报价差最小单位为0.1厘/千瓦时。
分段报价:用户和发电企业报价最多可分成三段报价,各段电量总和不能超过允许申报上限,电力大用户允许申报最少电量为10万千瓦时,发电企业允许申报最少电量为100万千瓦时。采用三段报价,是降低用户和发电企业不中标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价差对:将发电企业与用户报价配对,用发电企业申报价差减去大用户申报价差,计算生成竞争交易价差对。
交易撮合:价差对为正值时不能成交,为负值或零时价差对小者优先中标交易;价差对相同时,按申报价差相应电量比例确定中标电量。因采用分段报价,因此按量价段撮合交易,而非按厂撮合。
无限次报量报价:集中竞价中,在总电量不超过上限的条件下,用户和发电企业可以无限次修改报量和报价。从去年底竞价情况来看,发电企业一般会进行3-5轮量价修改,但用户修改频率低,大部分首次报价后不再修改。
价差电费返还和成交价格:成交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两家报价可能存在差异,结合成交电量计算将产生价差电费。此部分电费,50%返还给发电企业,50%返还给用户,并由此计算产生最终成交价格。
[pagebreak]2.电价结算规则(非常重要):售电公司、电厂、用户均与电网结算
引入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后的电费结算规则是,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交易执行结果出具结算凭据,其中电力用户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缴费。发电企业按照交易结果从电网企业获取上网电费。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电力大用户,其价差电费由电网企业在其应缴电费中抵扣;售电公司差价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售电公司根据合同与其签约用户结算。
3.420亿度“市场电”争夺战,售电公司之间竞争将更激烈
按照计划,广东省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年度目标为420亿千瓦时,约占广东电网全年售电量10%。其中,280亿千瓦时为年度长协,140亿千瓦时为月度竞价,3-12月,每个月竞价电量为14亿千瓦时。
很显然,月度竞价产生价格,是长协合同的重要参照。可以判断,广东售电市场的竞争将愈发激烈,发电厂让利的空间将会缩减。
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规模也将从13家扩增至67家。售电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不同售电公司之间的分化将越来越严重,强者恒强,占领用户资源、电厂资源、电网资源的售电公司将会不断扩大自有的市场规模。
目前,广东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售电公司名单。在首批13家参与竞价的售电公司中,包括粤电力、华能、华润电力、国电投、深圳能源等8所属售电公司,还包括新奥(广东)能源销售公司、深圳深电能售电公司、深圳兆能供电服务公司等民营企业,以及广州经济开发区成立的广州穗开电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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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名单中,54家售电企业的更为多样化,包括中广核、南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央企,协鑫能源、明阳集团等能源民企,智光电气、易事特等上市公司也参与其中,社会资本集中参与是第二批售电公司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