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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光纤通信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6-06-08    来源:国网电子商务

国际电力网

2016
06/0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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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网特高压招投标 国网招投标

国家电网公司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光纤通信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6OTL07913002

1 招标条件

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光纤通信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0711-16OTL0791300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详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见需求一览表。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n)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 专用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住建部或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信部及相关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省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3.2 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5年内(2011年4月~2016年4月),投标人应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换流站通信工程3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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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9:00时至2016年6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10:00时,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纸质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8:30-10:00。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0:00时,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和“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电话:4008180899-3-1(招标编号后八位:07913002)

传真:010-82288448

电子邮件:gysfwzx-tgyfwz@sgm.sgcc.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收款人名称: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9 其他

9.1国网物资有限公司财务事宜联系方式:4008180899-4-1,必须使用“网银在线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线下转账或汇款。

9.2如有程序疑问,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运维电话:010-63411000;购买标书疑问联系电话(BOSP平台):4008180899-1-3,投标业务联系电话:4008180899-3-1(招标编号后八位:07913002)。

9.3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帐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帐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从首页(包括封皮)开始连续编写页码,中间不能断页或重复。

9.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项目负责人是指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例如,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

9.6投标报价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执行,其中税收部分暂按营业税报价,待国家电网公司出台“营改增”相关规定后再做调整。

9.7若商务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书中包号不同,以商务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分别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标书售价一览表(单独成册),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款、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所有款项必须公对公办理,个人汇款视为无效。同一批次招标文件购买费不用分包分标段汇款,汇一笔合计金额即可。

4.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本公司即日起实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现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提供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全部信息(即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发送至3124623661@qq.com。所提供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如因所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概不负责,且不予更换。联系电话:0431-85795530。如投标人需要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或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注意:邮寄费到付),请提供准确的邮寄信息,包括:收件单位全称、投标批次名称、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传真发至0431-85794621,以便及时为投标人邮寄相应发票,提供更好的服务。联系电话:0431-85794725,联系人:佟东河。

4.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在2016年6月16日12:00前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六质疑函”格式将可编辑质疑函(word格式,不接受PDF或者JPG等格式,文件命名用“质疑函-分标名称”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nzbgs@163.com,不接受其它方式质疑,格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集中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13:30-15:00,地点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1号公寓(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南行100米培训中心东门)。

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投标样品要求(如需提供):投标样品无需递交,由投标人自行保管。评标期间接到样品检查通知后,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配合检查工作。检查结束直接将样品带走(需提供样品的货物品种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样品要求”,技术规范与前附表第11条“样品要求”不一致的,以前附表第11条“样品要求”为准)。

5.4如需按批次返还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准确提供返款信息,即单位全称、账号及开户银行,并发传真至0431-85794982(自动),如未提供返款信息,可视作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继续滚存使用。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清华宾馆三楼会议厅(长春市清华路95号)。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电力培训中心1号培训楼

邮编:130021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00200719000009536

收款人名称: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少波、孙瑞国

电话:0431-85794936、85797400

传真:0431-85795204 (本传真不接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底单)

财务电话:0431-85794859(开通权限咨询电话)

0431-85792657(返还保证金咨询电话)

财务传真:0431-85794982

电子邮件:jnzbgs@163.com

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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