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5年9月至10月份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和大庆供电公司开展了供电专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形成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6月,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供电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供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东北监能稽查[2015]162号),要求区域内各省级供电公司指导下属各级供电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9月15日,东北监管局在齐齐哈尔市召开了黑龙江省供电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
启动会后,东北能源监管局对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富裕县农电局、大庆供电公司开展了供电专项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查阅了各公司部分用户报装资料、相关财务凭证,查看了电压监测统计系统、供电可靠性统计系统、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等,并对各公司营销、运维检修、调度等部门,以及供电分公司、电力设计院、电力安装公司等关联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总体来看,通过近年来“三指定”专项治理和现场监管等工作有力推进,黑龙江省供电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供电市场开放程度逐步加大,主要表现在:
1.供电能力和质量逐步提高。一是被检供电企业能够不断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加快电网建设,提高系统供电能力,满足了各地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二是被检供电企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监测及统计系统,电压点设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供电服务水平更加优质。被检供电企业不断加强服务过程管控,充分利用营销信息系统管控功能,实现对业扩报装、故障报修等办理业务时限的预警提醒,提升业务办理速度和质量;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监督规范营业窗口服务行为。积极开展供电服务明察暗访活动,关注窗口和一线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
3.供电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被检供电企业不断加强业扩报装管理,缩短接电时间,并制定了详细的业扩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强化业扩流程实现管控。严格工作质量监督考核,对客户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坚决查处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乱收费行为。通过检查发现,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黑龙江省受理高压业扩报装项目1925个,其中,关联企业设计占比为73.9%;施工占比为53.11%;监理占比为74.80%。齐齐哈尔供电公司累计受理高压新装工程384个,关联设计、施工和监理占比分别为89.23%、100%和91%。大庆供电公司累计受理高压新装工程137个,关联设计、施工和监理占比分别为2.2%、26.67%和26.67%,同比均有所降低,市场开放度进一步提高。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被检供电企业还存在主辅关联交易、供电质量管理、报修抢修和电价收费方面的问题。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专题召开通报会,责成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举一反三,限期整改,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就检查存在问题已经专题上报整改报告,对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要问题
(一)主业人员在关联企业任职
截至2015年8月31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在职人员309人在关联企业德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工资及各类保险及公积金等均由齐齐哈尔供电公司负担,资金总额为2532.06万元。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大庆供电公司在职人员有193人在其所属关联企业工作,工资及各类保险及公积金等由其关联企业负担,2014年关联企业支出工资性费用2514.5万元。
(二)供电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
检查中发现,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国网和农网线路中,10千伏“卡脖子”线路分别为16条和42条;10千伏线路超供电半径分别为24条和71条;低压台区超供电半径分别为161个和467个。存在单线单变,其中国网35千伏8座,农网110千伏8座;35千伏71座。大庆供电公司城网和农网线路存在10千伏“卡脖子”线路分别为1条和25条,存在单线单变分别为35千伏13座和52座,110千伏6座和4座,农网低电压用户6907户。
(三)供电可靠性统计存在漏洞
检查中发现,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大庆供电公司供电可靠性统计工作有待完善:一是个别停电线路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系统中。大庆供电公司2015年7月5日10千伏城郊线故障停电,2015年7月22日10千伏葡太线故障停电、10千伏大同乙线故障停电、10千伏台内线故障停电,上述停电均未录入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中。二是大庆安达县供电公司(农电)未开展供电可靠性统计工作。
(四)个别故障抢修到达现场超时
检查中发现,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故障抢修工单号201508020989和201509007877,故障抢修到达现场超时,不符合《供电监管办法》的规定。
三、监管意见
(一)整改要求
1、继续加大电网投入,切实提高供电质量
要不断强化电网规划和配电网建设改造,优化电网结构,重点梳理配电网薄弱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投资和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有关标准,不断完善监测体系,确保“二率”数据真实准确,彻底纠正虚假、瞒报供电质量数据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农村地区供电能力不足和低电压问题。
2、规范用户业扩报装工作,加快推进主辅分离
要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要充分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各类委托、协议、合同条款;坚决杜绝“三指定”行为发生,坚决杜绝与关联企业的不正当关联交易以及利用供电市场的支配地位相互牟利的不正当行为。要促进主业与关联企业在人、财、物上的彻底分开,从源头杜绝用户受电工程中的“暗箱”操作,实现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全面开放。
3、完善用户工程档案资料,严把资质审核关
要进一步完善供电方案、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等用户受电工程档案资料,确保纸质归档资料和营销业务系统的一致性,杜绝指定行为,严把资质审查关,杜绝违法转包分包及无证施工的违法行为。
(二)相关建议
1、加快电力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加快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积极推动《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能源监管条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加快供电企业主辅分开改革
加快推进供电企业主辅分开改革,促进主业和辅业在人财物上的彻底分开,实现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全面开放。
3、规范供电延伸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
针对用户产权电力设施日常维护和办电送电等供电延伸服务中收费项目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议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和收费标准,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