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广东一纸公文,拉开了大客户直供电试点引入售电公司的大幕,在全国率先让售电公司有所作为!由此,以粤电售电公司为代表的若干售电公司用行动告诉这个社会:什么是售电公司?售电公司能赚钱。但是,3到5月竞价结果使江湖广泛传说,粤电集团上千亿发电资产4月份亏了两千多万,旗下售电的皮包公司赚了四千多万。事实可能也大致如此。由此,一场争议在南粤大地迅速掀起:电改是只让售电公司赚大钱吗?这样的电改没有惠及广大用户等等议论层岀不穷。大客户纷纷要求修改合同,甚至想撕毁合同!大客户找签约的售电公司,找主管部门,找省领导,反映同一个问题:不公平!一时间,好像广东电改没走对方向似的。
其实,广东大客户直供电试点这个事,还有这个事发展到今天,作为电改参与者的笔者仍然认为:必须给广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点一百个赞!为什么呢?第一,广东是第一个响应中央电改9号文的实践者,再次展现了改革排头兵的风彩;第二,目前的情况,充分说明广东的售电市场意识已经形成,这是电改标杆性成果;第三,改革就是尝试的过程,正如邓爷爷说的,错了不要紧,改过来就行,何况此事本来就无错。3月竞价之前,谁也无法预计这个结果。现在的问题,无非是改革红利可以再调整得更符合社会期待而已。
笔者认为,广东的电改,是响应中央号召的大胆实践,到目前,已经建立了市场、培育了市场主体、形成了好的机制,为未来更快更好推动电改打个坚实基础,为全国电改创造了经验。应该坚定走下去!至于怎么调整呢?斗胆给电改先驱---广东发改委、经信委、南方能监局,提两个建议:
一、响应社会期待果断做政策微调,使改革红利主要由用电大客户获得。
目前争议的重点无非是电厂让利大部分被售电公司获得是否合理。从契约精神来说,非常合理。从情理来讲,很不合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维护契约精神是必要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必须的。这两个目标统一其实也不难。目前,售电公司与客户签的都只是协议,定个时间,让售电公司和客户签定正式合同,没有合同的协议作废。这样一来,售电公司与客户就有个重新谈判的过程,就能真实体现目前情况下双方真实的意愿,改革红利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就解决了。
二、加大市场开放力度。
目前的试点,售电公司就是纳入试点的13家,还有数量更多的N家在看热闹。看热闹的看到别人赚钱,特别是赚大钱,肯定是羡慕嫉妒恨,怪话牢骚话连编。客观上说,见者有份更合理。为什么不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都成为市场主体呢?
其次,应该增加大客户数量。大客户标准、申请流程和相关标准文稿建议在网上公开,同时明确各个审核环节时限,让游戏规则更加公开透明。必要时,降低大客户标准。这样一来,大客户数量就会更多,市场需求就旺盛起来。
供需情况的变化必将影响月度竞价的结果。发电厂也许就再也不用躺下报价了,成交均价也许就会更低了。急于开展业务答应客户过高要求的新晋售电公司就会活生生地告诉社会:售电公司会亏钱的。
这样一来,价格就会回归理性,改革红利分配更趋合理,客户期望值得到回归,改革也就进入更加良性的轨道。明年加大改革力度就有了更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