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泉州通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复函,如下: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福建通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闽电函〔2016〕5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泉州通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十三五”期间泉州北部电网负荷增长需求,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泉州通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泉州通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本期新建500千伏主变一台,变电容量10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长度约1.3公里,线路途径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惠安县。
三、项目动态总投资246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937万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
项目股东及出资比例:本项目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独资建设。
四、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约502吨标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中的节能方案。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定。
六、核准报告主要相关文件分别是:省环保厅《关于批复泉州泉州通港(惠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辐射〔2016〕3号)、泉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10201541002号),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泉国土资预〔2016〕4号),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惠安县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