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风电行业未来几年里不能在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仅将会遭到来自下游的抵制,也会遭到来自火电的竞争压力。这不今天批判就来了(《煤电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不科学?》原文见下附),直指15%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
这事其实不足为奇,因为2020年真要实现15%的配额,火电预计将降低至3500小时(点击查看《都说弃风弃光 火电都要降到3500小时了》)。这基本就是把火电往死里逼的节奏了,能源局那里或许要有其他方面的压力,但在发改委眼里,估计会觉得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好办啊。
原文中说到,配额制适宜在行业发展初期开展,目前企业开发风电的积极性很高,所以实行配额制已无必要。
对于配额制,个人理解不在于产业发展阶段,而在于其目的。众所周知,我国在2030年要达到碳中和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火电份额,而2015年全年火电电量占到了73.1%,下降空间巨大。但在目前煤炭价格低迷的情况下,要降低火电的巨大体量,仅靠市场调节是远远不够的,如果配额制能够实现降低火电的目的,又有何不可呢?
至于说目前企业开发风电积极性高,那不过是在电价下调预期下的抢装余波而已。目前南方低风速地区项目的平均风速已经达到了6m/s以下,最低已经达到了5m/s以下,而且随着已开发项目逐渐增加,剩余可开发项目的开发难度将逐渐提高,度电成本将逐渐提高,而电价则逐渐降低,风电项目经济性将逐渐降低。
同时,三北地区限电短时间内很难解决,海上风电发展也并不具备条件。未来2~3年内,如果风电技术无法得到突破性进展,则风电行业的发展可能会存在动力不足的隐患。
综合考虑,采用配额制来确保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是非常现实的选择。从国家层面,有助于实现2030年的碳中和目标;从行业层面,则可以为行业的发展提供长足的动力。
然而,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在提高风电经济性的同时,解决风电调峰的配套问题,才能够在政策指引的条件下,促进风电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