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公布,集团于上月29日与南方电网集团签订有关防城港电厂一期及二期的购售电合同(2016年防城港购售电合同),据此,中电防城港以现有防城港电厂及新防城港电厂所发之电力售予广西电网,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定价款项是按千兆瓦时售电量,乘以由广西物价局厘定的国家预定电价(将不时更新)。
中电防城港从售电予广西电网所得的整体收入,预期将因应直接售电协议的新销售方式而有所下降。防城港燃煤发电项目交易之项目上限维持27.22亿元。
此外,中电寻甸与云南工程公司亦签订新增协议,后者将向中电寻甸提供项目所使用的110千伏电缆的定期检查及维修服务。集团亦签订三都一期风电项目临时购售电合同,此临时协议自今年3月31日开始生效,并持续有效至签订正式购售电合同为止(预期约于2017年9月签订)。
集团指,2016年防城港购售电合同及新增协议之条款均为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