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政策导读 » 正文

《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印发

日期:2016-04-22  

国际电力网

2016
04/22
14:5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售电侧改革 售电公司 售电市场

《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已正式印发。

意见明确: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售电公司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总资产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售电公司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售电公司可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也可清退退出。

20160422_150913_044
20160422_150913_04520160422_150913_04620160422_150913_047[pagebreak]
20160422_150913_04820160422_150913_04920160422_150913_05020160422_150913_051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