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批电网工程招标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B-2016-GCFW-ZB02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批电网工程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方面,凡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有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3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快速和有序递交,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其他说明”的有关要求填写递交投标文件记录表,并将以包为单位递交的各封装文件分别按照标号包号事先排好顺序,以便工作人员快速清点和接收。另外请各投标人按照本批次所列明的时间段集中递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6日18:00前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合法数字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办理电子钥匙有关事项可咨询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180899,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潜在投标人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注册及办理电子钥匙,将无法参加本次投标,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1.2投标人可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用途栏写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标书费”及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10-87631488(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财务人员电话:010-87631417。
4.1.3购买提示: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招标代理机构需确认到账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于2016年4月26日18:00前完成标书费支付工作。购标人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单位应在选择好所投标包后,以批次总标书费金额为单位一次性汇款,尽量避免多次汇款。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11: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鉴于冀北公司第二批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交通比较堵塞等因素,为保证各批次投标文件有序递交,请本批次招标的投标人尽量按如下时间段集中递交:
本批次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集中接收时间:2016年5月8日,下午13:30-17:30。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成功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商务平台,均视为未按时投标,纸质文件及相关电子版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形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11:00时,开标地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一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 编:100075
联系人:董强、林建喜
电 话: 010-87631376、010-87631362
传 真: 010-87631488
联系人:赵会计(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
电 话:010-87631417
电子邮箱:zzzbidding@163.com
标书费账号: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木樨园支行
账 号:11001019000056092107-0001
[pagebreak]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备注: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修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 分标01 分标名称:项目前期
包号:包1、包4、包6、包8
资质要求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修正为: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