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北联电魏家峁电厂送出工程设计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641025)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l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l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l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l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l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l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1)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指专门从事建筑物与构筑物(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2)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4月13日(售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包售卖,每包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书费、招标编号”。
4.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应尽快阅读招标文件,如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澄清表”模式,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提出质疑(1)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2)按要求填写身份信息,并上传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将附件“投标人澄清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给予回复,具体内容请供应商关注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澄清”。
4.3投标人需使用新版本的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服务类,有关新版本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服务类的相关资料请查询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专区”相关信息。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10:00,为开标工作能顺利进行,纸质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10:00。接标地点:内蒙古通辽市威士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大街661号,联系电话:0475—8519500或0475—8216600)
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接收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内蒙古通辽市威士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大街661号,联系电话:0475—8519500或0475—82166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 010098
网 址:https://ecp.sgcc.com.cn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业务部:
售卖标书及业务咨询联系人:韩海波
电话:0471-4675878
邮箱:nmgxfwz@163.com(澄清优先使用)
传真:0471-4361961
财务部:
保证金确认电话:0471-4361313
标书款确认电话:0471-4361961
注:
1.资质业绩要求及商务要求部分以本公告和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为准,技术规范书中不对商务内容做要求。
2.营业执照不再需要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未年检,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