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公司关于解除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的公告
1.株洲冠宇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专项抽检中出现普通锥形杆力学性能、配筋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暂停中标4个月;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经项目单位验收合格,且在2015年第三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中已处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该公司锥形水泥电杆的授标限制。
2. 湘潭市云湖高压电杆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专项抽检中出现普通锥形杆力学性能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七条第五款“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拒不整改的”,暂停中标6个月;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经项目单位验收合格,且在2015年第三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中已处罚。鉴于该供应商整改及时有效,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提前解除对该公司锥形水泥电杆的授标限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