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明确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为3083万千瓦,并要求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根据开发建设方案中项目核准时间和投产时间,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由此可见,电网企业将在促进风电并网、外送、消纳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电网核准滞后制约风电外送消纳
大力发展风电等新能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同时,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是世界性难题,我国风电资源条件和系统调峰能力与国外差距很大,风电消纳问题更为突出。如我国风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难以就地消纳;新能源集中的“三北”地区电源结构单一,抽水蓄能、燃气电站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低等。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风电等新能源发展与电网规划脱节。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先后颁布了风电、太阳能发电等专项规划,但电网规划始终没有出台,新能源基地送出通道得不到落实。如国家规划了9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其中7个在“三北”地区,截至目前,仅安排了哈密、酒泉、蒙西等3个基地的跨区输电项目,只有哈郑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投产,张北、蒙东、吉林、黑龙江等4个风电基地尚未安排送出通道。
电网项目核准滞后于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富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跨省跨区通道能力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消纳的刚性约束。如甘肃酒泉风电基地装机规模已超过12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近600万千瓦,但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于2015年5月核准建设,预计2017年才能投产,外送通道建设滞后2-3年。
此外,有业界人士介绍,整个电力系统是瞬间平衡,风电场审批、建设一般要20多个月时间,而配套的电网建设从规划、审批到建完,一般要40多个月。
对此,国网新闻发言人、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张正陵此前表示:“面对风电与电网规划前期工作不同步、建设工期不匹配等困难,国家电网积极跟踪风电项目进展,主动与风电业主协调配合,超前开展前期工作,千方百计加快风电送出工程建设,尽最大努力满足风电接入电网的需要。”
需各方共同努力多措并举
当然,推动风电并网、消纳并不仅仅是电网企业的工作,对此,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还指出,考虑到2015年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弃风限电情况,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待上述省(区)弃风限电问题有效缓解后另行研究制定……因此,要实现我国风电等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多措并举。
当前正值编制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关键时期,需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统筹新能源与其它电源,统筹电源与电网,改变过去各类电源各自为政,只发布专项规划的做法,实现电力系统整体统一规划。同时,需加强市场化建设,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户等各方主体在新能源消纳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
此外,我国还应加强调峰电源管理,合理控制供热机组和自备电厂发展规模,明确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的相关要求。深度挖掘火电机组调峰能力,加快快速调节电源建设,统筹新能源发展与其他电源发展,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快速调节电源,研究大规模蓄能技术及应用。完善配套政策,保障风电等新能源快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