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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东同时出台电力市场相关文件 售电公司成为市场建设关键

日期:2016-03-28    来源:长江证券

国际电力网

2016
03/2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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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售电侧改革 输配电价改革 电力交易

事件描述

近日,广东省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关于明确2016 年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几乎同一时间,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事件评论

面向工商业用电户,引入售电公司参与代理。与北京银东直流试点不同, 《通知》明确除了电力大用户以外,准许园区一般用户和售电公司参与购电。北京试点整体采用的是直购电的模式,而广东交易中心引入了售电公司作为代理环节,终端用户可选择向发电企业直购或委托售电公司代购,然而只允许直购代购方式二选一,其中园区用户只允许从售电公司购电, 售电公司与终端用户之间不限交易对手数量。我们认为此次引入售电公司主要目的是整合区域性用电需求,并给予用户多样化购电选择。

售电公司交易受限,旨在引导售电公司发展方向。本次引入的售电公司作为新兴市场主体,在交易规则上受到较多限制:2016 年的竞争交易环节中,售电公司申报电量不可超过总规模的15%(总规模大于14 亿度)或2.1 亿度(总规模小于等于14 亿度);在交易对手上,售电公司之间不允许互相交易;在交易执行偏差月度考核方面,售电公司为主要考核对象。我们认为此类限制和监管旨在防止售电公司出现区域性或规模性垄断,杜绝价差套利,以及督促售电公司积极开展用电计划管理,引导售电公司向公用事业方向正确发展。

3 月集中竞争交易已落幕,售电公司成交6.8 亿度。今日,广东交易中心正式开展了2016 年3 月份集中竞争交易,总申报电量12.98 亿度,总成交规模为10.5 亿度,成交率80.9%。共9 家售电公司参与,其中8 家成交,电量6.81 亿度,占比64.85%。以2015 年3 月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计算,本次交易总成交电量占比2.54%。参与的用电企业平均节省电费24.40 厘/千瓦时。

全局层面出台电力市场建设意见,要求扩大交易规模及培养新主体。今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的《意见》强调未来电力市场的建设集中在两大方面:第一是扩大交易覆盖面,在参与主体上放宽准入条件,在区域上积极开展竞争性市场试点,电量规模上力争2016 年交易电量比例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 年实现工业用电量100%放开,2020 年实现商业用电量全部放开。第二是引入及培育售电公司,允许售电公司代理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或提供售电服务及综合能源服务,并划定10 千伏以下电压用户需通过售电公司参与交易。本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未来电力市场建设时间规划,并将售电公司定位为市场建设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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