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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军:加快关停30万千瓦以下火电小机组

日期:2016-03-16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赖小风

国际电力网

2016
03/1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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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火电项目 能源结构 清洁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国电湖南电力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定军

现状

近年来,我国电源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而这些电能的保障性全额消纳,需要大量辅助服务支撑。电力系统对辅助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在云南、湖南等一些可再生能源规模较大、负荷体量较小的省份,火电企业辅助服务负担日益沉重,已经超过了正常范围。辅助服务已经成为电力系统的一种紧缺资源。

从湖南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现状来看,电力系统负荷波动大,辅助服务资源紧缺。一方面,省内水电机组调峰能力不强,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和不确定性,且风力发电为反调峰特性;另一方面,跨省区输入电能基本未承担辅助服务。因此,全省电力系统辅助服务需求量很大,可提供的辅助服务能力较为有限。辅助服务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而火电机组成为该省系统辅助服务主要承担者,每年有七成以上的辅助服务任务,成为了辅助服务的主力军,并且辅助服务大幅增加火电成本,引起企业高度重视。

为响应电网负荷波动需求,火电厂需燃用更优质的燃煤,燃料成本相应升高;火力发电机组的寿命受机组启停和工况波动影响巨大,频繁启停和工况波动还将大幅缩短设备使用寿命,加速设备折旧,增加维修成本。总之,辅助服务已经成为了火力发电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辅助服务成本在总成本的占比将不断增长。

建言献策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建议加快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在充分调查将上网标杆电价分解为电量电价和辅助服务电价两部分(主要指火电),建立专项资金来源,用市场机制实现辅助服务补偿,从而体现辅助服务的价值,促进发电企业提升辅助服务能力和积极参与辅助服务,进而实现充分挖掘利用辅助服务资源、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和促进新能源发展。

加大核电等清洁低碳能源上网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砚国

现状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特点。全国电力消费增速有所放缓,发电装机容量增速高于电力消费增速,核电装机容量虽然增速较高,但仅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79%,核电机组的投运对全国发电能力阶段性过剩影响可忽略,建议保持核电优先发电,加大上网力度。

近年来,核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逐年降低,2014年同比下降385小时,2015年继续下降,调停、降负荷情况显著加大,受影响程度高于其他电力品种。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969小时,同比降低349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621小时,同比降低48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329小时,同比降低410小时;风电1728小时,同比降低172小时;核电7350小时,同比降低437小时。

从重要设备安全来看,功率变化频繁操作将增加燃料棒、控制棒和一回路承压设备失效的风险。反应堆频繁升降功率,会使一回路的温度和压力发生持续变化,导致一回路压力边界设备产生热疲劳和机械疲劳,显著增加各设备的疲劳损伤。

因此,从确保核电安全的角度考虑,应加大核电上网力度,尽量保障核电基荷运行,减少机组调停、降负荷。

建言献策

核电作为清洁能源,相比风电、太阳能等低碳能源更为经济、稳定,建议优先安排核电机组的保障性发电,保持带基荷运行,符合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为解决调峰问题、鼓励发展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建议组织研究核蓄一体化政策,并落实到相关的条例中。

建议在现有核电定价机制的基础上,维持目前的核电标杆价0.43元/千瓦时不变,核电企业通过现行的交纳辅助服务费或超发电收益分成的方式,对承担调峰任务的火电机组进行补偿。

促进甘肃风光电等新能源消纳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宁平

案由

近年来,在国家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战略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2015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装机规模都为世界第一。因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电力消纳能力弱、电网建设滞后、外送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富集的“三北”地区弃风、弃光、限电现象严重,其中甘肃省弃风、弃光率分别达到39%和31%,电量损失居“三北”地区之首,新能源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因新能源送出和就地消纳受限,企业生存困难重重,严重挫伤了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

建言献策

坚持依法治电管电,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政策。

将新能源消纳上升为国家战略,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扩大风、光电等新能源消费范围和比例;统筹全国电力负荷情况,按照大基地、大通道、大范围、广消纳的新能源发展思路,支持甘肃在河西地区再规划建设一条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高等级电力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跨区域消纳;充分发挥热电联产机组集中供热、供汽优势,加快关停30万千瓦以下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火电小机组和自备电厂机组,为新能源消纳腾出空间。

支持甘肃在河西地区建设调峰火电项目,通过“风光火”联合打捆,提供稳定的外送电流,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

将甘肃新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投资范围,拓宽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投融资渠道,推进新能源清洁供暖试点建设。

支持甘肃建设一批现代高载能、新型煤化工、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上下游一体化循环发展的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通过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

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 张天任

现状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着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节能环保科技水平快速提升、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抢占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支撑。

尽管我国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还处于产业化初级阶段,尚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创新能力不够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元器件依赖进口;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督跟不上行业发展需要;融资难、融资贵,金融创新亟待深化等问题。

建言献策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专项等作用,加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区域节能环保科技服务平台;加快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推广应用一批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节能环保装备设备。

加强环境监管和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节能环保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标准等市场手段对产业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引导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转变监管理念,加快推进节能环保数据的开放开发,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的监管方式。

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投入,对财力困难地区的节能环保治理设施给予运营补贴;要全面梳理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调整补充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和PPP模式的规范化发展。

推进绿色信贷和能效信贷,鼓励和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初创型、成长型节能环保企业发展,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

加大落实节能环保调度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逢民

现状

节能环保调度是国家为促进电力工业节能减排,保证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项政策。

目前一些区域内节能发电调度政策落实不到位,电网调度机构仍存在“平衡调度”的传统模式,导致高参数、大容量、能耗低、污染小、技术经济性好、煤源有保障的大机组在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排序中排在最后。

一些高消耗、高污染的小机组以各种理由全开满发,出现大小机组利用小时数倒挂的现象,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煤炭资源消耗量加大。

建言献策

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和优化与火电机组发电排序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细则,综合考虑各项涉及节能环保发电的约束条件,全面真实地反映火电机组的全部能耗和其他资源耗费及对环保的影响程度,推进节能发电调度的完善化。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充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施节能、环保、经济调度,优先调度高效率、大容量机组并网发电,形成以能源监管局为龙头、电力调度为中心、燃煤发电厂为重点的节能调度体系,让高参数、大容量、低污染的机组实现最经济运行。完善节能发电调度配套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优化跨省区电力分配,完善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

能源监管局监督《节能调度实施细则》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形成对电网的考评或考核机制,促进电网改变“平衡调度”模式,真正形成节能环保的调度模式。

按照《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5〕3191》文件要求,对于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的燃煤电厂,在领跑者、机组竞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积极推进机组发电权指标交易和合同电量优化,鼓励将发电量向高效环保机组集中,切实安排大容量、低能耗机组替代高耗能、高污染小机组发电,而不是由同一系统内的电厂代发。

规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华电塘寨(清镇)发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杨洪波

现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改革思路,目前新一轮电改方案和配套文件出台,包括电力市场化、电价由市场决定等核心内容。按照中发9号文和一系列配套文件,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加强对电网中间环节的监管,另一方面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买卖双方多元化。市场主体和交易机制也将更加规范。

自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从根本上改变了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直供及跨省区电力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同时,在电力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亟需通过改革来解决。

首先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目前的电价难以及时合理的反映用电成本,造成发电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不能真实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其次交易机制不完善。

一方面发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市场交易有限,另一方面自9号文发布以来,目前全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近300家,但是真正开展售电业务的不多。并且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制约了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亟待修订。

建言献策

完善价格竞争机制,理顺价格关系,让电价的变化及时反映发电成本及市场的供需状况,使各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一个公平公开透明的平台进行。

尽快完善售电侧市场的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及相关细则,让售电公司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使高效节能环保机组得到充分利用。

加快立法修法进度,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出台与新《电力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

尽快完善跨省、跨区域间的电力交易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

保证新能源电力消费优先权

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靳保芳

现状

光伏已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也已成为世界第一光伏制造和应用大国。国家光伏“十三五”规划将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民用和企业建设光伏电站的热情日益提高。但目前,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光伏发电的应用。

西部部分地区光伏限电问题严峻,一方面造成光伏电站投资企业无利可图,乃至亏损,严重打击投资积极性,甚至造成贷款不良引发信贷危机;另一方面造成清洁能源的巨大浪费。此外,税收、电站配额获取、融资难等问题也困扰着整个行业。

建言献策

从法制和政策上保证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有效落实;改善能源消费观念,保证新能源电力消费优先权;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升输送能力;限电地区合理分配指标,按可并网容量指导企业装机,保证全额上网;优化能源制造与消费结构,提升电力消纳能力。

由国家统一明确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对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作出明确指引与规定;对光伏电站建设用地进行税金优惠或减免。

国家及地方进一步出台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或对现有优惠政策进行修订。如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持续期应在“项目投产后10年期”以上,使电站企业能实实在在的享受到税收政策带来的优惠。

在投融资市场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保证投资人权益受到保护;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前,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电站立项纳入建设规划的正规管理;建立分布式电站不动产产权制度;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建议国家认可屋顶权属并可颁发权属证书明确屋顶产权。出台支持政策,在“自发自用”不能完全消纳时,可以就近消纳,以提高收益;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结合信用体系,为投资人商业评估提供有效数据;建议地方政府成立支持分布式投资的担保公司。

制定标准 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有限公司CEO 陈康平

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光伏装机总量上虽然有了显著增长,但是在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电站之间极不均衡。

2014年,在年度新增装机10.6吉瓦中,分布式仅占19%。2015年光伏发电利用小时为1133小时,较上年大降18%,西北部分地区出现较为严重的弃光现象,例如甘肃弃光率31%、新疆26%等。虽然2015年光伏项目已列入国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但由于行业新、政策时间短、项目规模小等原因,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实际操作中,仍然障碍重重,亟待多方支持与协调解决。

建言献策

有关部门可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明确相关内容,根据分布式项目的实际技术特点及要求,明确6兆瓦以下的项目全部采用低压并网。

对于部分尚无法满足分布式光伏电站要求的区域电网,明确电网改造的责任和时间表,从而彻底打通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的硬性障碍。

在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广时,用户最为担心的是补贴能否及时到位。而根据对全国多地的了解与调研,补贴拖欠的确普遍存在,其中以集体或企业用户最为严重,补贴多数延迟6个月甚至更久。建议明确相关补贴由电网公司、或地方政府先期按月垫付,若发生延迟,按照市场规则向用户结算滞纳金,按照季度或年度由他们向相关财政部门统一结算,从而打消用户的疑虑,解决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的后顾之忧。

由于分布式光伏电站起步较晚,目前行业规范缺失,导致部分不良商家为了谋取短期利益,采取低档劣质产品以次充好,对市场的冲击极大。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协会,尽快制定相关标准,一方面以能够为用户提供20~25年的服务为出发点,从企业资质、经营实力、行业经验等方面进行规范,发布指导名录;另一方面,从系统技术指标、系统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要求等方面入手,使电站的性能、寿命等有所保障,从而切实引导和规范市场的有序竞争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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