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应统一供电收费政策
──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电力公司常德供电分公司员工刘绍英
来自电力系统的刘绍英还有一个头衔──作家,她是湖南常德市作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她还把写作的习惯带到了两会上。她将每天在小组讨论会上的感受和感想,都通过日记的形式真实地记录下来。
记者:今年全国两会您关注哪方面问题?
刘绍英:我今年关注推动实施统一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政策的问题,以及关于控制火电发展,加快推动能源绿色发展转型的问题。
记者:城市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建设与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正常的生产与生活,是一项社会公共服务特征明显的重要工作。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刘绍英: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政策,是对开发商收取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建设费,由供电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统一组织实施供配电设施建设,按照“一户一表”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服务。 从实施情况看,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房地产开发商出于成本考虑,在设备选型和施工工艺上把关不严,往往选择低成本设备,标准不统一、工艺水平参差不齐,造成 低压供电网络技术健康水平低、后期运行维护难度大,供电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实施配套费政策后,由具有专业优势的供电企业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小区供配电设施,设施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低电压、频繁停电等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供电企业接管设备运维后,实行“一户一表”,终端电价与国家电价政策保持一致,无需附加物业管理等各种成本,居民缴费、查询更为方便,大大减少了供用电双方的矛盾,切实解决了服务客户 “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您认为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刘绍英:一是推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台统一的新建居民小区供电工程收费政策,实行统一的政策标准;二是按照依法规范的要求,对新建住宅配电设施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并加强政府联合监管与审计。
记者:2015年湖南电网全年统调火电平均利用小时3096小时,远低于全国平均数,火电装机规模“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尖锐。您认为,该如何进一步优化调整火电产能,促进清洁能源与常规火电和谐发展?
刘绍英:一是控制火电发展。加强对火电项目的审批监管力度,科学规划火电项目未来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大容量、高参数、节能环保性能好的先进火电机组优先发展,并逐步关停、淘汰小容量、低性能、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火电产能,尤其要严格控制东、中部新增火电项目,走高效化、集约化、清洁化的火电发展道路。二是加快建设中国能源互联网。我国清洁能源大多分布在西部、北部地区,受市场容量等因素制约,难以就地消纳。只有构建基于特高压的中国能源互联网,才能大幅提高电网资源配置能力,促进西南水电加快开发,满足“三北”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