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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获批

日期:2016-03-01    来源:发改委

国际电力网

2016
03/0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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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市场化 电力市场交易

据发改委网站3月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另外,《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一同发布。批复指出,据此制定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根据近三年改革目标,确定重点推进的八大任务。其中包括完善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推进售电侧改革,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等。

方案提出,第一阶段(2015年—2017年):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电力市场框架方案设计;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启动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和试运行;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开展售电业务放开试点;实施煤电铝、煤电化等循环产业链试点;初步实现外送电的规模化直接交易。到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30%。

第二阶段(经过3年或更长时间):电力市场化体系全面建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基本完善;形成健全的电力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形成发电侧、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跨省跨区市场化电力直接交易份额进一步扩大,逐步形成运转高效、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现代电力市场,并逐步融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全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山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第一阶段期间,根据近三年改革目标,确定重点推进以下八大任务: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科学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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