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增强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基建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有效防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近期电力建设施工、燃煤电厂环保项目改造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1月25日至26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会。本次宣贯会特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工程处处长张扬民授课,解读《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王昕讲解《新常态下安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本次培训班分两期进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各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各市县供电公司,省内各统调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分管领导和基建、安监部门负责人,共6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山东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付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宣贯学习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贯彻实施《办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监督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是准确把握《办法》的深刻内涵,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各企业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详实的宣贯方案,采取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网站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全面深入开展宣贯工作,将《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贯到基层和一线,尤其是要使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各企业要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资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宣贯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电力施工安全各项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