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12月29日发布通报,南宁市市水利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年度考评为A级(得分90分及以上),给予通报表扬。
通报称,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机构考评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于2015年11月9日至18日组织对全区各市水利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进行了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为:南宁、桂林、防城港、贺州市为A级(得分90分及以上);柳州、梧州、贵港、北海、来宾市为B级(得分80-89分);崇左、百色、玉林、河池、钦州市为C级(得分60-79分)。
根据《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桂水质监[2014]5号)的精神,决定对考评结果为A级的南宁、桂林、防城港、贺州等4个市水利局给予通报表扬。请受表扬的市水利局再接再厉,发挥好表率作用;其他各市水利局要以受表扬的市为榜样,认真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推动我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