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来喜讯:对中国核电投资控股的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项目予以核准。
会议认为,加快建设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是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民生的绿色发展重要举措,对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有效投资需求,推动提升中国装备品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加强项目投资、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对核电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安全。
田湾核电站的法人主体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18日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照50%、30%、20%的比例出资组建。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设管理和建成后的商业运行。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厂址规划建设八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目前一期工程1、2号机组已投入商运,二期工程3、4号机组正处安装高峰阶段。扩建项目5、6号机组的核准将拉开新的建设大幕。
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江苏核电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大力弘扬“四个一切”核工业精神,秉承核工业“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发扬“坚韧不拔、攻坚克难,追求卓越、超越自我,谋定而动、赢在执行,报效田湾、崇尚荣誉”的田湾精神,坚持“安全发电、造福人民”的企业宗旨,确保1、2号机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稳步推进3、4、5、6号机组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新厂址开发,为实现公司科学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我国核电事业安全高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