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老区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一些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不高,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发展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关心老区开发建设与老区人民脱贫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赴河北阜平、福建龙岩、陕西延安等老区考察调研,就支持老区加快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就支持老区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起草并推动实施了若干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初步形成了“1258”的老区支持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指导意见、2个区域性政策意见、5个重点老区振兴发展规划、8个涉及老区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全力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其中,国家支持老区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路一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平台,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加大农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农林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深加工以及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推动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抓紧编制“十三五”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加大对跨区域旅游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建设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优先支持老区发展红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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