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宿迁物价局网站了解到,宿迁市物价局为规范电力直接交易和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行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降低生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宿迁市电力直接交易和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其中电力直购用户条件:(1)电力大用户条件: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用户,只限于35千伏及以上的电量)或10千伏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发电企业条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向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能效标杆企业倾斜;(3)直接交易申请已得到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同意。符合参加合同交易条件的企业,实行一年一申、一年一审、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