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网公司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河北公司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一、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情况
1. 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供应邢台公司巨鹿纪寨35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的10kV电容器柜、主进隔离柜、分段隔离柜,招标批次SG1411,经电科院检测镀层厚度不合格。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6月19日起执行。
2. 邢台兴力集团有限公司电线分厂供应邯郸公司邯供广厦1#配电室、广厦2#配电室等低压分支箱及低压电缆大修工程的低压电力电缆,经电科院到货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线缆钢铠厚度平均值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6月19日起执行。
3. 莱芜鲁能开源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供应保定公司清苑2014年农网10kV工程的10kV配变,抽检不合格。共抽检4台,全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且其中1台另有温升试验不合格。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7月8日起执行。
4. 保定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供应沧州公司孟村2014年农网10kV工程的10kV配变,抽检不合格。共抽检2台,全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7月8日起执行。
5. 济南清河电气有限公司供应沧州公司孟村2014年第4批0.4kV项目的10kV配变,抽检不合格。共抽检2台,全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其中1台另有温升试验不合格,1台另有绝缘液试验(例行)不合格。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7月8日起执行。
注:根据《细则》规定,处理时间以公告为准。在处理期间投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上述供应商在完成整改后,需向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部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材料,经物资部组织验收并合格后,方可解除处理。
二、不良行为处罚解除
公司已对以下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进行了处理,且以下供应商均已配合业主单位对不良行为进行积极整改,整改经验收合格,根据《细则》有关规定,对其解除不良行为处罚:
河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JP柜)、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深圳市威克风云电力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杆塔倾斜检测装置)、石家庄思凯电气有限公司(JP柜)、保定市志诚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JP柜)、北京德昌祥科技有限公司(红外热像仪)、山东欧玛嘉宝电气科技有限公司(JP柜)、保定中亚电气有限公司(JP柜)。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