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电改中的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继深圳、蒙西试点改革方案获批后,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等五个试点省区也已形成初步的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并将在7月底前形成最终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有望在年底前获批并于2016年正式实施。至此,我国已经在7个省份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指出,输配电价改革将改变电网公司以“购销差价”盈利的商业模式,取之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商业模式,即改革后的电网企业盈利不再与配售电价差相关,也与电网传输电量无关。电网盈利模式改变后,发电侧和用电侧将形成有效的竞争,进而促进电力市场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扩大至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七个省区市,同时这七个试点地区的改革各具重点。深圳作为全国电改的先行试点城市,其改革重点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改变了电网盈利模式,电网企业的收入与发电售电价格的高低无关,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之间没有利益联系,这有利于电网企业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保持中立地位,避免干扰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公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这为电力市场买卖双方协商定价提供了更加科学的依据,有利于促进电力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
蒙西试点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深圳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逐步取消交叉补贴的新内容,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费用的具体指标核定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将激励企业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我国范围内普遍存在交叉补贴的现象,蒙西地区由于可再生能源开发较多,同时电力需求严重不足,所以其电力主要以生产、输出为主,电力交叉补贴问题最为严重和复杂,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就会扭曲电力销售价格结构,进而导致更多的不平等。
安徽、湖北、宁夏和云南试点由于整体涵盖了所有的发电方式,所以作为改革试点在各自的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虽然这些省区的资源禀赋和电源构成不同,分别有水电、火电、风电以及光伏发电等,但都需要向外输送电量,如宁夏的光伏发电向东部输送,湖北的三峡电站由于发电量巨大无法就地消纳而大部分电量向全国输送。由于这些地区都存在向外送电的现象,所以进行输配电价改革更具现实意义,也能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能源顾问郭凡礼指出,输配电价改革是全面推进售电放开和竞争环节电价放开的先行条件,国家为配合这一改革随后出台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是加强电网企业监管、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科学制定输配电价的重要前提,标志着电网企业成本监管进入制度监管阶段。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明晰为输配电定价由试点走向全面落实、有序放开售电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