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抄送我公司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东南部风区景峡区域 70 万千瓦风电及 5 万千瓦光伏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5〕1301 号),同意核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东南部风区景峡区域 70 万千瓦风电和 5 万千瓦光伏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哈密市,本批项目包括 5 个项目,总装机规模75 万千瓦,其中风电 70 万千瓦,光伏 5 万千瓦。
根据批复文件,此次核准的 5 个项目中,景峡三 B 风电场由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景峡三 B风电场项目总装机规模为 20 万千瓦,项目总投资为 154,447 万元。其中:资本金 30,889 万元,占比 20%;其余 123,558 万元由贷款解决。
投资建设景峡三 B 风电场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