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1锅炉空预器热端蓄热元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WR2015ZB-WZ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1锅炉空预器热端蓄热元件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1锅炉空预器热端蓄热元件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水区工业园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区内。
2.3招标范围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1锅炉空预器热端蓄热元件采购,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是经工商部门合法认定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具有锅炉空预器热端蓄热元件生产或购置、销售、运输、装卸资质、能力以及相应业绩的单位。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为否决条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2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项目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如有)。
(c)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12-2014)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如有)。
(d)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如有)。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实质意义的项目分包。
3.6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取得现场踏勘证明后购买完招标文件后,携带《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招标代理部及财务部(卫星广场旁边)现金购买。采用现金形式购买的,携带《投标意向函》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后,领取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形式购买的,携带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意向函》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
(元人民币)
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1 | HDWR2015ZB-WZ003 | 蓄热元件 | 500 |
4.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
联系人:张成飞
电 话:0991-2929960
传 真:0991-292996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7月27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多功能厅。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7月27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多功能厅。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标前澄清答疑
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站(https://www.xnepso.com)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站https://www.xneps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水区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新能大厦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张成飞
电 话:0991-2929960
传 真:0991-2929961
开 户 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