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保护信息子站系统及母联充电保护装置采购打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XJ2015-FW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保护信息子站系统及母联充电保护装置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二○一五年度技改费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保护信息子站系统及母联充电保护装置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316号。
2.4招标范围
保护信息子站系统及母联充电保护装置(包含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在营业范围、资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近五年具有同类改造的承包经验及业绩至少三项,有可用于本次招标承包内容的工具、工种及机械保证,服务质量可靠。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携带《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招标代理部及财务部(卫星广场旁边)现金购买。采用现金形式购买的,携带《投标意向函》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后,领取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形式购买的,携带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意向函》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
(元人民币)
序号 | 分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1 | HDXJ2015-FW01 | 子站系统及母联充电保护装置 | 800 |
4.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
联系人:张成飞
电 话:0991-2929960
传 真:0991-292996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7月23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7月23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标前澄清答疑
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站(https://www.xnepso.com)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站https://www.xneps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316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新能大厦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张成飞
电 话:0991-2929960
传 真:0991-2929961
开 户 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