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电力能源应扮演怎样的角色?起到怎样的作用?针对这个问题做了三点思考,即“一带一路”中的电力任务、电力互联互通与合作基础及条件,以及推进合作的要点和原则。
“一带一路”战略要实现“五通”,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人文相通。在这“五通”里面,基础设施的互通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不管是提出“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初期,还是国家部委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里,都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做了更深入的描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
“一带一路”中电力的任务应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是我们跟周边国家在互联互通的大思路下,要加强合作,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另外,电力发展是每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没有电气化就没有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等等。因此,在跟周边国家分享未来我们的发展红利和未来发展前景这个大的思路和理念下,协助周边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我们要做的一个方面。因此,“一带一路”的电力任务不光是通过能源互联,把外面的资源通过电力这种方式吸纳进来,同时也要跟周边国家一起来加强他们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电力互联互通的基础条件方面,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与周边国家已经开展了较长时间的电力项目合作,为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例如,中俄合作在1992年就已经启动,中蒙合作在1994年启动。到现在为止,我们和周边国家已经形成了8条跨国输电通道。国家电网公司与周边国家的能源合作已经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第二,周边国家一次能源资源丰富,与我们有较强互补性。这种互补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源品种上的互补。周边国家化石能源丰富,同时新能源资源也很丰富。我国虽然也有各种资源,但区域分布不均。因此相互之间资源的互补是存在的。二是资源供给市场也存在很好的优势互补格局。
第三,周边国家在资源开发与设施建设市场方面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有与我们开展合作的意愿。我们把中亚五国在能源资源开发合作方面的意愿和措施做了一个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总体来看,他们的诉求有两方面:一是自己的资源开发,希望引进外来资源做项目,另一个是希望借助国外的资源和技术改造本国的基础设施。
第四,从长远来讲,我国具备较大电力需求空间。预计2013~2020年期间,“三华”受端省份将新增电力需求约4亿千瓦,新增外来电受入市场空间约2.3亿千瓦。另外,长期积累的电力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经验,以及特高压技术的成功,也为实施跨国电力联网及远距离大规模输电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及管理支撑。
最后一点思考,我们如何推进合作?
首先,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进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如果不能和其他国家的战略思路对接,我们一厢情愿是不可能把事情做成的,还有可能适得其反。我们的优势是电力企业和制造行业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定的资金优势。这些优势可以带动我们的电力企业和制造企业走出去,参与当地的电力发展建设。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对接当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合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我国能源电力供应能力。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纳什提出的“纳什均衡”理论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一个政策中,如果大家不能看到自己能够分享利益,这个政策是推行不下去的。这也是我们在推行“一带一路”项目时要坚持的基本理念。
其次,要“坚持市场运作,坚持互利共赢”,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一带一路”虽然是我国全力推进的国家战略,但其中所有的操作都是市场运作。在市场运作的大构架上,作为一个企业,我们对接国家战略的同时,也要关注一些风险。其中的关键词就是经济性、商业模式、风险评估。这是我们在进行项目合作,参与国家战略时不可缺少的基本动作。
最后,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及研究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落实“一路一带”建设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研究工作中,努力作好顶层设计。这其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我们关注:
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电力合作协同机制,梳理能源、电力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重点事项,明确政府及企业的角色与分工。二是需要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政策措施。三是探索互利互惠的合作模式,确保项目惠及合作各国、各方。四是实现与道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设施建设,以及通信、网络等设施建设的协同推进,谋求更好的综合发展成效。
至于顶层设计要怎么做?最重要的是哪些方面?我认为,首先是要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去干”等操作性问题。另外,还要明晰与既有双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以及相关规划的对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