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国华准电公司2015年第二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15033734
2. 招标内容:
| 包号 | 招标设备名称 | 使用条件 | 数量 | 交货期 |
| 第二包 | 脱硫不锈钢格栅滤网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 | 22个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第三包 | 脱硫真空皮带脱水机备件长约协议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 | 2台 | 同签字后30天内 |
| 第四包 | 电除尘备件长约协议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 |
| 第五包 | EH液压油系统备件长约协议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 | 合同签字后30天内 |
| 第六包 | 高风险作业项目安全移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以上型号和参数如与技术规范中有出入,以技术规范中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4包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第2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第3包必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第5、6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其余每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3)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1-2013)年主营收入第4包每年必须大于1000万元,第2包每年必须大于2000万元,第3包每年必须大于3000万元,第5包每年必须大于300万元,第6包每年必须大于2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本项目除第6、7包接受代理商投标外,其他各包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中第7包接受经销商投标);
5)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包含无线设备生产商以及视频监控生产商直接授权,不接受二次授权与大授权,授权原件必须为生厂商对投标方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购买招标文件是携带此授权原件)。
6)参与第1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的《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具有锅炉相关的ASME证书、具备设计、生产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与锅炉相关产品的能力;
7)参与第4包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能力的有效经营范围;
8)参与第4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参与第5包的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能力的有效经营范围;
10)参与第7包的投标方所提供设备必须具备与内蒙古主网通信设备接入的能力和条件,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2)投标人在2012年-2014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3)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4)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4.业绩要求:
1)参与第2包的投标人须提供2010-2014年在330MW机组及以上同类型机组至少3台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及良好使用业绩,要求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2)参与第6包的投标人须提供2010-2014年同类型产品至少3套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及良好使用业绩,要求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参与第7包的投标人须提供2010-2014年至少3份大型光端通信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参与其它包次的投标人须提供2010-2014年在330MW机组及以上同类型机组至少10台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及良好使用业绩,要求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陆佰元(¥6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登记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成为正式用户,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5年7月13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陆系统,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3日下午16:30前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电汇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6)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准能宾馆二层多功能厅电话:0477-4310011。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经在线(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上发布。
招标代理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准格尔项目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能公司办公大楼6层会议室
邮编:010300
联系 人:吴斌、罗莉丽、王晓敏
电话/传真:0477-4312401
招标 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康玺(电话:0477-4292683)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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