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1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增速同比回落4.2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5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3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5%;第二产业用电量157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1.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3.5%;第三产业用电量28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增速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2.8%,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93.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增速同比降低1.5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3.8%,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61.5%。
2013年以来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分地区看,1-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的省份有19个,依次为:西藏(22.4%)、江西(8.2%)、新疆(7.6%)、甘肃(7.6%)、海南(6.3%)、内蒙古(5.5%)、重庆(5.2%)、宁夏(4.5%)、安徽(4.2%)、福建(3.2%)、广东(2.7%)、浙江(2.7%)、上海(2.5%)、天津(2.3%)、江苏(2.1%)、贵州(2.1%)、广西(1.9%)、北京(1.8%)和湖南(1.7%);全社会用电量负增长的省份有9个,其中增速低于-5%的省份为:山西(-5.2%)、青海(-6.1%)和云南(-6.4%)。
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5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第二产业用电量34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第三产业用电量5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
分地区看,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6%)的省份有17个,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西藏(18.2%)和甘肃(12.5%);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负的省份有9个,其中增速低于-4%的省份为云南(-4.1%)和河北(-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