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酒泉-湖南工程”)开工。酒泉-湖南工程途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5省(市),新建酒泉、湘潭2座换流站,换流容量1600万千瓦,线路全长2383公里,工程投资262亿元,于2015年5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计划于2017年建成投运。酒泉-湖南工程是迄今为止输电距离最长的特高压输电工程,也是重点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送出的跨区输电通道,工程将全面采用我国自主开发的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和装备。酒泉-湖南工程的开工,标志着特高压电网进入全面提速、大规模建设的新阶段。
酒泉-湖南工程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巨大。工程对于促进甘肃能源基地开发,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带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满足华中地区用电需求,支撑国家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目标实现,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促进甘肃能源基地开发与外送。甘肃酒泉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资源丰富,是国家确定的大型风电基地之一。截至2014年底,甘肃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8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1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本地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36%,位居全国第一。酒泉地处疆煤外运主通道的第一站,又临近蒙古国那林苏海特煤田,具有建设路口煤电的区位优势。目前,酒泉地区有超过800万千瓦火电、560万千瓦风电和500万千瓦光伏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具备建设大型能源基地的条件,在输送风电等新能源的基础上,配套适当规模的火电,实现风光火联合外送,可以保障直流运行稳定,提高输电效率。建设酒泉-湖南工程,将有力促进甘肃能源基地集约化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破解弃风、弃光困局,并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是有效缓解华中地区电力供需矛盾。华中地区经济发展潜力大,电力需求增长迅速,但一次能源相对匮乏,煤电油运紧张矛盾最为突出。建设特高压工程、大规模接纳区外电力,是解决华中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华中东四省(豫鄂湘赣)电源装机中水电比例超过30%,还有约380万千瓦抽水蓄能机组,系统调峰能力强。湖南电网水电比例较高,季节性丰余枯缺明显,适当接受区外火电及新能源电源,可以实现水风火互济。综合考虑能源基地电力外送距离和输送容量、受端市场空间和需求等因素,采用特高压直流将甘肃能源基地电力直送湖南负荷中心,可充分利用华中地区丰富的调峰资源,到网电价具备较强竞争力,有效缓解华中地区中长期电力供需矛盾,满足经济及负荷快速增长需要。
三是有力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特高压电网投资大,具有产业链长、带动力强、中长期经济效益显著等优势,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将发挥十分关键的拉动作用。根据投资估算,建设酒泉-湖南工程,将增加输变电装备制造业产值118亿元,直接带动电源投资约655亿元,可增加就业岗位1.8万个,每年拉动GDP增长84亿元,增加税收16亿元,将有力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有利于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并带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四是推动华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近年来,我国东中部地区雾霾问题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3年9月,国家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等措施替代燃煤,实现燃煤消费总量负增长。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甘肃等风电基地建设,同步推进配套电网建设,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稳步推进甘肃等西部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建设酒泉-湖南工程,将西部风电、煤电、光伏电力送至华中地区,输电能力800万千瓦,每年可新增送电约400亿千瓦时,减少燃煤运输1800万吨,减排烟尘1.5万吨、二氧化硫8.8万吨、氮氧化物8.0万吨、二氧化碳2960万吨,将有效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特高压电网的资源综合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充分显现。目前,国家电网已累计建成“三交四直”特高压工程,在建“四交二直”特高压工程,在运在建特高压输电线路长度超过2.1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超过2.1亿千伏安(千瓦),累计送电超过3300亿千瓦时。依托大电网发展新能源,国家电网新能源并网装机已突破1.3亿千瓦,成为世界风电并网规模最大、太阳能发电增长最快的电网。特高压在大范围优化能源配置,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经济、清洁、高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后续“五交八直”特高压工程的加快推进,新增特高压电网投资将达到4500亿元,加上各级电网共投资1.5万亿元,带动电源和相关产业投资1.7万亿元,可年均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以上,同时还能消化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