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了《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2015年5月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及部分供应商解除处理公告》,其中,耐克森(阳谷)新日辉电缆有限公司、上海电缆厂有限公司两家电缆供应商因经电科院抽检不合格,国网河北省电力对该供应商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情况具体处理如下:
1. 耐克森(阳谷)新日辉电缆有限公司供应邯郸公司35千伏临漳邺都输变电工程的35kV电力电缆,经电科院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线缆绝缘厚度平均值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根据《细则》规定,对该供应商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自5月11日起执行。
2. 上海电缆厂有限公司供应邯郸公司110千伏市区五仓输变电工程的10kV电力电缆,经电科院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线缆钢铠厚度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根据《细则》规定,对该供应商处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处理,自5月11日起执行。
注:根据《细则》规定,处理时间以公告为准。在处理期间投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上述供应商在完成整改后,需向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部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材料,经物资部组织验收并合格后,方可解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