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全国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会上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及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主持会议,并对今后一段时间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不仅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同时关系到水电站大坝下游千百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十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各电力企业和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的广大干部员工共同努力下,大坝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技术队伍持续稳定并不断完善,大坝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定期检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大坝除险加固工作不断强化,水电站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确保了电力系统运行水电站没有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垮坝、洪水漫坝等灾难性事故,有力促进了水电事业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我国未来水电建设工程规模巨大,而且大都分布在地质条件十分复杂、灾害频发、地震震级高的西部高山峡谷地区,其建设开发技术和运行管理难度巨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艰巨。与此同时,面对新《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极端气象条件和自然灾害带来的严峻考验、高坝大库对安全技术管理提出的新挑战,以及水电站大坝设备老化,大坝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水电站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在工作中全力以赴、认真研究解决,始终坚持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常抓不懈,扎实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
会议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电力系统水电站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水电站安全工作,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水电站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水电站大坝垮坝、洪水漫坝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灾难性事故发生,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和水淹厂房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水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会议强调,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务必要强化规章执行,健全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水电站大坝全过程安全管理;抓实汛前准备,确保电力系统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要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治安,全面做好有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抓重点治源头,强化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行政许可制度有效执行;四是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除险加固;五是创新管理手段,加快推进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成果应用;六是强化应急管理,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七是加强国际交流,促进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播放了《水电站(大坝)安全警示片》,介绍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通报了目前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华能集团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公司,中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峡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